有關縣內土地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整治場址及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其對土地相關管制措施乙案,餘如附件說明。
發 文 單 位:桃園縣政府工務局 發 文 日 期:2013-06-05 發 文 字 號:2013/06/05桃工建字第102003611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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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縣內土地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整治場址及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其對土地相關管制措施乙案,餘如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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