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4月12日農水保字第1061857201號令修正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貴會會員。
發 文 單 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 文 日 期:2017-05-12 發 文 字 號:北市都授建字第106480473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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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17-05-22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8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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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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