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06年8月1日以台內營字第1060811278號令訂定發布,如需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 發 文 日 期:0106-08-07 發 文 字 號:府都建使字第10601840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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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0106-08-09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1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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