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函轉「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作業要點」修正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及發布令各1份,並自106年10月12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知悉。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0106-10-20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600644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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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0106-12-25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4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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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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