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建築管理處)轉知經濟部檢送「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修正草案預告影本,並附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0106-11-07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600693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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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0106-11-10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5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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