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府有關禁止或限制本市桃園區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內土地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及建築改良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等事項之地號摘錄簿及重劃範圍圖各一份,請貴公會納入管制系統,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0106-10-11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600631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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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0106-10-16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4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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