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府107年11月20日府環水字第1070281458號公告,解除正峰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所在本市大園區北港段4、5、6及7等4筆地號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之公告影本1份,請張貼公告並逕依權責辦理,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18-11-27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700817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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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18-12-04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4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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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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