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107年12月10日以台內營字第1070816462號令,修正發布「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請 貴公會轉知會員並加強宣導,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 發 文 日 期:2018-12-17 發 文 字 號:府都建照字第10703113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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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18-12-20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5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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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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