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府108年6月12日以府環水字第1080112269號公告解除本市大園區大牛稠段大牛稠小段727-1(部分坵塊)、728、758(部分坵塊)、759(部分坵塊)、761(部分坵塊)、762(部分坵塊)及埔心段海豐坡小段413(部分坵塊)、414(部分坵塊)、414-1(部分坵塊)等9筆地號(6筆農地坵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公告1份,請協助解除列管。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19-07-01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800411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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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19-07-05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7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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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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