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府108年7月4日以府環水字第1080164921號公告解除本市大園區竹圍段拔子林小段28-31、28-33(部分坵塊)、28-46、31-3、31-17、33-8等6筆地號(2筆坵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公告1份。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19-07-12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800449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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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19-07-17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8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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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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