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臺南市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建築師簽證案件結構設計自主檢查表」及「臺南市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建築師簽證案件地基調查自主檢查表」修正公告1份,並自108年7月4日起施行。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19-07-23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800475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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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19-07-29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8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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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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