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府108年7月5日以府環水字第1080155751號公告解除本市大園區埔心段埔心小段565(部分坵塊)、566(部分坵塊)、567、568、600、埔心段三塊厝小段377、378、448、448-1、圳股頭段後館小段471(部分坵塊)等10筆地號(6筆坵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公告1份。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19-07-18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800466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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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19-07-29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87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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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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