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府108年7月22日以府環水字第1080178289號公告解除本市大園區埔心段埔心小段647、651、1067-3(部分坵塊)、1071(部分坵塊)、1419(部分坵塊)、1420(部分坵塊)等6筆地號(5筆坵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公告1份。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19-07-29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800485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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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19-08-06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9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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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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