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交下桃園市政府為「高速公路兩側樹立廣告禁建範圍示意圖(國道2號0k+000~19K+500)」及「高速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禁建範圍圖(國道2號0k+000~19K+500)」用印公告一案。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20-01-14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900024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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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0-01-21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9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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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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