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內政部函知桃園市政府「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09年12月21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090851416號令修正發布一案,函請貴公會轉知會員週知,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20-12-31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90095422號
|
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1-01-12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60號
|
瀏覽人次:307次
|
如題
|
|
|
目前無活動場次
|
對不起~您尚未登入本網站,請先登入成會員,始得發佈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