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內政部有關「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部分無障礙設施項目得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7條第3項規定函示供參,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21-05-14 發 文 字 號:桃建使字第11000331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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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1-05-21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5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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