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本土疫情升溫,並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原屬本年度第2季應申報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之商業類(B類)場所,展延至本年度第3季前(9月底前)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21-05-21 發 文 字 號:桃建使字第11000357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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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1-05-28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6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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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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