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辦理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施工部分,因近期為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大部分皆以停工方式處理,導致施工期限將逾展期期限仍無法完工,因此期限屆滿日之認定得否比照內政部110年5月19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08203號函釋規定,配合調整順延至管制期間後再行接續辦計算,以上建議惠請參採,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發 文 日 期:2021-06-21 發 文 字 號:全建師會(110)字第03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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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1-06-24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6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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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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