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再延長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人員及標準檢查員認可證原有效期限;另有關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人員及標準檢查員認可證換證回訓講習相關課程,亦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辦理1案,詳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 發 文 日 期:2021-09-30 發 文 字 號:府都建使字第11002479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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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1-10-12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1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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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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