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桃園市政府110年9月29日以府環水字第11002434471號公告解除台硝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桃園市蘆竹區坑子口段後壁厝小段211地號等7筆土地)所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管制區公告各1份,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21-10-25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1000736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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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1-11-01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2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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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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