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0年11月9日公告修正委託本會辦理「臺北市建築執照行政審查作業」審查業務範圍,申請人可自行選擇向本會或建照科申請,隨函檢送都發局公告(附件一),敬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發 文 日 期:2021-11-22 發 文 字 號:110(十七)會字第2643號
|
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1-11-24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345號
|
瀏覽人次:188次
|
如題
|
|
|
目前無活動場次
|
對不起~您尚未登入本網站,請先登入成會員,始得發佈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