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檢送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非第三級疫情警戒期間公共工程展延工期或停工處理方式」及其修正對照表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構)及所執行在建工程廠商。
發 文 單 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 文 日 期:2023-01-30 發 文 字 號:工程管字第11203000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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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02-02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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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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