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轉內政部有關未建築空地依「停車場法」及「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申請設置臨時立體停車場,涉及建築許可形式與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疑義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發 文 單 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 文 日 期:2023-01-05 發 文 字 號:北市都授建字第1110150651號
|
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02-02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40號 受 文 者: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
瀏覽人次:304次
|
如題
|
|
|
目前無活動場次
|
對不起~您尚未登入本網站,請先登入成會員,始得發佈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