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2年1月13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0118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p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 文 單 位:內政部 發 文 日 期:2023-01-13 發 文 字 號:台內地字第1120260118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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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3-02-07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77號 受 文 者: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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