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於113年1月19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137636018號令訂定「建築蘊含碳排標示評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及「建築蘊含碳排標示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發布令、令稿及規定各一份,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 文 日 期:2024-01-23 發 文 字 號:桃都建照字第113000269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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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4-01-23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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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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