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勞動部修訂「僱用員工30人以上未滿100人」、「僱用員工100人以上未滿500人」及「僱用員工500人以上」事業單位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一案,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 文 日 期:2024-03-04 發 文 字 號:桃都建施字第11300070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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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4-03-12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39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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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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