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許派崇建築師事務所來函稱:該所受委任人謝淑敏委託「台北市歷史建築新生街5號修復再利用計畫」,依約完成並獲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核定後,謝君不付尾款,並要求合約未約定事項作為付款條件,本所將循司法途徑處理,惠轉知所屬會員審慎處理,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發 文 日 期:2024-01-10 發 文 字 號:新北市建師字第00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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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4-01-17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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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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