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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作為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機構收費標準核定之依據,特訂定本基準。 二、名詞定義: (一)基本工資:檢修人員每人每日工作八小時之工資。本項工資係依檢修人員之經歷、能力而有所不同,為不定額。 (二)設備工時:檢修消防安全設備所需人數、時間,就各設備換算為每日之工時(詳如本基準第五點之標準工時表)。 三、消防安全設備檢修費用之計算方式如下: 基本工資×設備A工時×數量+合計工時=檢修費用 基本工資×設備B工時×數量+合計工時=檢修費用 基本工資×設備C工時×數量+合計工時=檢修費用 四、檢修費用之計算順序如下: 1.依場所內之消防安全設備別分別核算。 2.依照消防安全設備別,累計各設備之數量。 3.各消防安全設備所累計數量分別參照標準工時表乘以工時,核算其合計工時。 4.將基本工資乘上合計工時,可算出檢修費用。
滅火器別
外觀檢查
性能檢查
二氧化碳滅火器 海龍滅火器 泡沫滅火器
0.031 0.031 0.031
0.060 0.060 0.060
水滅火器
加壓式 蓄壓式
0.031 0.031
0.100 0.100
乾粉 滅火器
0.150 0.150
自動滅火器
0.036
0.160
滅火器輪架型乾粉50 型
0.150
0.750
機器名稱 ( 項目 )
外觀.性能.綜合檢查
水源
0.025
電動機之控制裝置
0.250
啟動裝置
加壓送水裝置 ( 含幫浦、電動機、啟動水壓開關裝置、呼水裝置及配管 )
0.424
消防栓箱等(每個)
室內 室外
0.120 0.120
放水試驗
0.420
送水口
0.075
撒水頭 ( 水霧噴頭 )
0.002
自動警報逆止閥及流水檢知裝置
一齊開放閥
0.212
補助撒水栓箱等
0.120
加壓送水裝置(含幫浦、電動機、啟動水壓開關裝置、呼水裝置及配管)
泡沫原液槽(含發泡試驗)
0.700
混合裝置及加壓送液裝置
泡沫放出口(每個) 感知撒水頭(每個)
0.002 0.002
泡沫消防栓箱等
自動警報逆止閥
一齊開放閥(含電磁閥)
0.094
防護區劃及緊急停止裝置 ( 限使用高發泡 設備 )
泡沫放射試驗
0.600
二氧化碳藥劑儲存容器等
0.18
啟動用氣體等
0.015
選擇閥
操作管及逆止閥
警報裝置
0.007
控制裝置
0.030
配管
0.005
放射表示燈
噴頭
防護區劃
0.125
緊急電源
皮管、管盤、瞄子及瞄子開關閥 ( 限移動式 )
二氧化碳放射試驗
1.4
乾粉滅火藥劑儲存容器等
啟動用氣體容器等
乾粉放射試驗
海龍滅火藥劑儲存容器等
0.003
海龍放射試驗
預備電源及緊急電源
0.141
受信總機 ( 含中繼器 ) 10 回路以下 11 回路以上 每增加 10 回路
0.270
0.070
定溫式線型探測器 差動式分布型探測器 差動式局限型探測器 定溫式局限型探測器 偵煙式探測器 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 火焰式探測器
0.060 0.060 0.010 0.017 0.083 0.083 0.100
手動報警機
標示燈
火警警鈴
0.014
音響裝置
0.008
0.07
瓦斯漏氣檢知器
0.083
瓦斯漏氣表示燈
十、緊急廣播設備
擴音機、操作裝置及遠隔操作裝置
0.400
0.034
揚聲器 ( 每一個 )
0.018
外觀.性能檢查
避難指標(每個)
避難方向指示燈 ( 每個 )
0.012
出口標示燈 ( 每個 )
緩降機
0.350
救助袋 垂直式 斜降式
0.840 0.840
避難梯
0.300
滑台
避難橋
避難繩索
滑桿
緊急照明燈
0.001
照度測量
蓄電池及充電器
水帶箱 ( 含出水口、水帶、瞄子 )
0.013
加壓送水裝置 ( 含呼水裝置及配管 )
中繼水箱等
送水測試
採水口 ( 含進水管投入孔 )
排煙區劃
0.050
防煙壁
排煙口、進風口
排煙、進風管道
排煙機
出煙口
0.035
保護箱
無線電接頭
增輻器
分配器等
空中天線
洩波同軸電纜 ( 每 10 公尺 )
插座 單相 110 V 三相 220 V
0.024 0.025
開關器
0.010
表示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