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與我們聯繫 管理平台
會員登入
使用者
密 碼
請輸入查詢字串
關鍵字
 
下載專區
公會檔案庫
法規會會議記錄
公會業務專區
1120621-簡裝審查費收費標準
桃園市建築師公會與民航局室內裝修審查費收費標準表-(1120420)
1121001都市設計審議(2000㎡以下)審查費收費標準表
建築師酬金標準表
簽證發照審照費收費標準表
室內裝修審查費收費標準表
變更使用執照審查費收費標準表
撤案審查費收費標準表
各種鑑定費收費標準
特殊結構審查費收費標準
成本彙整參考表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及簽證表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費用計算基準
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標價清單
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基本服務表

版本:2.3.10
版本說明
系統資訊
瀏覽人數:00001177人

HOME > 公文資訊
 
 
 公文標題發佈日期
為精進建照審查流程,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與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照科定期召開協檢爭議專案會議討論,決議事項如說明。 2020-01-0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8年12月30日以工程技字第1080201446號令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含規定)1份。 2020-01-07
有關臺中市新建工程處辦理之「臺中市沙鹿區明秀公園多功能管理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業於108/12/31上網公告招標,將於109/1/20下午5時整截止收件。 2020-01-07
社團法人臺北市自行實施都市更新發展協會受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委託代辦「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專業人員培訓講習班課程」,於109年2月、3月及5月開辦課程,本課程特別敦請專業講師授課,除法令宣導以外,並強調危老重建效益評估與整合實務。 2020-01-07
「綠建材設計技術規範」、「建築基地綠化設計技術規範」、「建築基地保水設計技術規範」業經內政部於108/12/19以台內營字第1080822863號令修正發布。 2020-01-06
函轉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來函重申「凡開業建築師均得依台灣建築中心耐震標章作業要點規定擔任特別監督工作,其工作內容與開業建築師法定監造業務無涉」,請轉知所屬建築師。 2020-01-02
修正「桃園市建築物施工中管制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08年12月25日生效。 2019-12-31
轉知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推廣設置住警器、住宅用滅火器及使用耐燃材料裝修一案。 2019-12-26
檢送技師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技師執行業務所製作之圖樣及書表,應由技師本人簽署,並加蓋技師執業圖記」之補充解釋暨發布令影本1份。 2019-12-26
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起造人」應於3個月內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執行等疑義一案。 2019-12-26
檢送桃園市政府「桃園市桃園區桃園段武陵小段183地號等10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復興路公辦都更)公告1份。 2019-12-18
檢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108年12月10日台財產北桃二字第1083604159號標售公告、投標須知及位置圖各乙份,請踴躍參加投標(108年度第62批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2019-12-18
檢送「桃園市建築工程樣品屋管理辦法」及申請書表一份。 2019-12-18
檢送「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20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案」、「擬定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20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細部計畫案」公告、計畫書及圖各1份。 2019-12-18
檢送公告實施「變更楊梅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原高速公路楊梅交流道附近特定區、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之楊梅區部分)(第一階段)案」公告及計畫書、圖各1份。 2019-12-18
檢送「變更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第二階段)案」公告及計畫書、圖各1份。 2019-12-18
有關桃園市政府訂於108年12月23日下午14時假桃園市綜合會議廳2樓(原桃園市民代表會)辦理「108年度無障礙勘檢實務講習三小時講習會」,請務必派員參與。 2019-12-18
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釋「興建農舍建造執照申請資料與農業主管機關資格審查事項核定內容不一致者,其興建農舍之申請人資格條件疑義」案。 2019-12-10
檢送桃園市政府第3次公開評選「桃園市龜山區山德段378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案」(建國一村南區段公辦都更)公告1份。 2019-12-10
檢送桃園市政府108年11月21日以府環水字第1080291281號公告解除大園區埔心段三塊厝小段256地號等13筆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公告1份。 2019-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