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通電品質、加強供電能力,計畫99年9月1日起於營業區內全面實施22.8仟伏配店供電,請於新增設工程設計與施工時惠予配合採用能適合11.4及22.8仟伏兩用之高壓配電
發 文 單 位:臺灣電力府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發 文 字 號:99.06.30 D南投字第099060049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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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請參考台灣省建築師公會:http://www.taa.org.tw/front/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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