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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文 單 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 文 日 期:2012-12-25發 文 字 號:工程技字第10100473330號函
請各單位辦理公共工程或相關政府採購時,如使用附有拉繩窗簾,應要求加註使用警語,並裝置拉繩固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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