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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文 單 位:桃園縣政府發 文 字 號:2013/01/11府工土字第1020005216號函
函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建請各單位於申請建築執照、雜項使用執照及申挖路證時,確實辦理管線調查,以確保供電安全,防止意外發生,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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