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若有都市設計審議案件,請務必檢附以下二項資料:
發 文 單 位:桃園縣建築師公會 發 文 日 期:010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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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若有都市設計審議案件,請務必檢附以下二項資料:
1、桃園縣都市設計審議共同決議事項101/09/28修正,請會員於都市設計審議報告內
逐條檢討。
2、桃園縣都市設計審議核備案件變更處理原則101/09/28發布實施,請會員依該處理
原則逐條檢討辦理,如有變更再依都市設計審議手續辦理變更審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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