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府養護工程處「有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為防止送電中地下電力電纜被挖損,針對營造業及管線申挖單位申請建築執照、雜項使用執照及申挖路證時,應確實辦理管線調查,以確保供電安全」1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協助配合,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17-05-02 發 文 字 號:桃建施字第10600242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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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17-05-05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79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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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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