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北市市有非公用畸零土地處理作業要點」(如附件)業經本府106年4月24日府財管字第10630253400號令發布修正,並自106年5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發 文 單 位: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 文 日 期:2017-05-05 發 文 字 號:北市都建照字第106479210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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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17-05-22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8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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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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