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丙種建築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公用事業設施之許可使用細目「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設施」適用範疇供參,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0106-07-20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600411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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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0106-07-24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1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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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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