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本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五小段113-2、113-3等2筆土地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屬禁止飲用、使用地下水及作為飲用水水源。在未完成改善解除列管前,不得從事公告管制項目之列管行為,請貴公會納入建築執照管制內容列管,復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0106-07-26 發 文 字 號:桃建使字第106004249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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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0106-07-31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1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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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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