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本市建照工程施工期間安全維護管理工作,承攬施作內政部93年8月23日台內營字第0930085876號令訂頒專業工項者,其「綜合營造業」與「專業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資歷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 文 日 期:0106-07-12 發 文 字 號:北市都建字第106333638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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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0106-08-07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196號 受 文 者: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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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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