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府文化局107年4月23日桃市文資字第10700069061號函為大園區東園段302地號、橫山段尖山小段6、6-1、7-5地號等4筆土地召開「大園尖山遺址周邊敏感地區」會勘紀錄1份,如土地所有權人及使用人有設置擋土牆之需求,應先通報文化局,協處確認是否有相應之保護措施,並請前項相關人遵守「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法規。請協助納入管制列管,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0107-05-24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700349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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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0107-05-30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6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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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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