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傑出建築師獎評選及獎勵作業要點」第3點、第6點、第7點規定,業經內政部107年7月13日台內營字第1070810829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查照並轉知貴會建築師。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18-07-17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70048551號
|
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18-07-24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860號
|
瀏覽人次:642次
|
如題
|
|
|
目前無活動場次
|
對不起~您尚未登入本網站,請先登入成會員,始得發佈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