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墓地用地及殯儀館用地為殯葬設施用地)案」暨「修訂南崁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桃園市地區)細部計畫(部分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墓地用地、殯儀館用地及部分綠地用地為殯葬設施用地)案」公告及計畫書、圖各1份,請張貼公告周知。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 發 文 日 期:2019-01-30 發 文 字 號:府都市字第108000618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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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19-02-12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1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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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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