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本市危老建築物重建受理業務,特訂定「危老重建計畫文件檢核表」及「重建計畫案範本」,申請危老重建應由申請案設計建築師自行檢核應檢附文件並依序排列後提出申請,請貴公會轉知公會所屬並查照辦理。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20-04-07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090022327號
|
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0-04-10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411號
|
瀏覽人次:579次
|
如題
|
|
|
目前無活動場次
|
對不起~您尚未登入本網站,請先登入成會員,始得發佈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