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5點、第8點、第10點規定,業經本部於109年4月22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090850405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份,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內政部 發 文 日 期:2020-04-22 發 文 字 號:台內建研字第10908504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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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0-04-28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049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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