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8月18日農企字第1090234916號函釋農舍興建臨路臨界,「道路」認定係以「政府施設或養護且供公眾通行,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並採認「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函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發 文 單 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 文 日 期:2020-09-26 發 文 字 號:北市都授建字第10932078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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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0-10-08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2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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