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5日府環水字第1090347120號、10903471201號公告解除桃園市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含銅廢液處理廠(桃園市蘆竹區出水段515、516、517、518、520、521、522、523、525地號等9筆土地)所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污染管制區公告各1份,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21-01-14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1000015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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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1-01-20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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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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