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0年1月27日訂定發布之「電波傳輸障礙防止區域建築物改善或使用補償辦法」,業經內政部110年2月20日以台內消字第1100821005號令定自110年3月1日施行,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 文 單 位:內政部 發 文 日 期:2021-02-20 發 文 字 號:台內消字第110082100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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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1-03-05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2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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