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北市政府釋示「新建改建涉及土管『第44組:宗祠及宗教建築』既有合法者之『74年7月1日前既有合法建築』得否依危老重建計畫認定之合法建築物認定疑義」案函文影本一份,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發 文 單 位: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 文 日 期:2021-02-26 發 文 字 號:北市都建照字第11061217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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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1-03-10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2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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