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 貴處辦理「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學生活動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設計(含鑽探及試驗)及監造技術服務(案號:1100101SC002),已違反政府採購法、民法第227-2條及民法第247-1條規定,本會咸認不妥,建請重新修正再行辦理公告招標,以資適法。
發 文 單 位: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發 文 日 期:2021-04-20 發 文 字 號:全建師會(110)字第02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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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1-04-27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4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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