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0年5月15日行政院發布三級警戒至今,疫情日益嚴峻並尚未見趨緩之勢,依政府指示採居家辦公方式分流,部份員工需申請防疫照顧假,整體作業效率降低,然相關固定支出與薪水仍需持續給付,衍生技服勞務成本或相關管理費用增加,可否惠請工程主辦機關採預付或補貼方式辦理,惠請貴會核示,請查照惠覆。
發 文 單 位: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發 文 日 期:2021-06-17 發 文 字 號:全建師會(110)字第03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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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1-06-22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67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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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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