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貴公司已自行拆除臨時建築物-樣品屋(105)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桃00866號建造執照,坐落於桃園市桃園區中路二段109、110、110-1及111地號等4筆土地,申請退還「拆除保證金」1案,本處准予所請,復請查照。
發 文 單 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 文 日 期:2021-11-01 發 文 字 號:桃建照字第1100077939號
|
收 文 單 位: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2021-11-15 收 文 字 號:桃市建師字第1299號
|
瀏覽人次:514次
|
如題
|
|
|
目前無活動場次
|
對不起~您尚未登入本網站,請先登入成會員,始得發佈評論!!
|
|